一、本刊接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科学社会主义、中共党史、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党校教育和干部教育等领域,以及哲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文学理论、文化学、历史学、管理学、军事学、国际关系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学术稿件。
二、稿件所用言辞、文字应当遵守我国的宪法、法律、社会公德,符合现代汉语的书写规则、语法规范。
三、每篇稿件的总字数一般不要多于9000字和少于3500字。
四、稿件发送至我刊电子信箱——“DXXUEBAO@126.COM”,并且务必使用“WORD”的文本格式和“作者姓名+论文题目”的主题格式。
五、稿件投寄至我刊地址——“100091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共中央党校报刊社《中共中央党校学报》编辑部”。所寄稿件务必使用A4规格的纸张打印。
六、论文首页自上而下书写——主标题、副标题(含破折号)、作者姓名(多位作者之间使用逗号间隔)、(作者地址)、〔摘要〕、〔关键词〕、正文、〔基金项目〕、〔作者简介〕。
七、论文作者姓名之下标注的(作者地址),是指作者所在单位的全称,以及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区的地名、邮政编码。
八、论文务必提供120~210字的〔摘要〕,列述论文的主要观点;务必提供3-6个〔关键词〕,反映论文的主要语汇。
九、论文首页页脚标注的〔基金项目〕,仅限国家级和省部级的项目,务必标明项目全称和项目编号。
十、论文首页页脚标注的〔作者简介〕,包括作者姓名全称、出生年、性别、少数民族名称、籍贯地或者出生地,获得何种博士学位,所在单位全称,具有何种学术职称,担任何种行政职务。
十一、论文的注释一律放在正文当页页脚,〔参考文献〕一律放在正文全文文后。
十二、论文的〔参考文献〕格式,请以我刊往期所发论文的〔参考文献〕格式作为实例进行标注。
十三、稿件作者务必注明详实、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电子信箱、邮政地址(不能省略邮政编码),以便商议论文修改、通知刊用和寄送刊物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