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互惠在儿童道德培养中的价值体现
时间:2015-12-20 18:48:56 所属分类:伦理学 浏览量:
【论文摘要】儿童对道德所形成的最初理解来自于社会交往中的直接体验,互惠原则是儿童建构个人道德体系的基础,影响着儿童对社会公德、他人德行的认识和理解,继而决定着儿童自身对这些道德行为的认同和接受,以及个人道德价值感的生发。 【论文关键词】互惠
【论文摘要】儿童对道德所形成的最初理解来自于社会交往中的直接体验,互惠原则是儿童建构个人道德体系的基础,影响着儿童对社会公德、他人德行的认识和理解,继而决定着儿童自身对这些道德行为的认同和接受,以及个人道德价值感的生发。
【论文关键词】互惠;价值观;道德培养
近几年.随着素质教育的实施,德育工作被置于突出地位,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如果要使学校德育、家庭德育、社会德育形成一种合力.共同致力于儿童德育工作,需要教育工作者研究具体工作的具体做法。要使道德教育始终要体现其价值性,就必须在具体环节上注重互惠原则的作用。互惠原则保证个体在特定的社会情境中以社会接受的方式与他人进行社会交往的过程中,使个人受益,双方受益。它表明一个人在不损害他人同等权利的适当范围内,与人交往时在最大程度上实现自身的权利,需要或责任与义务。其价值体现在儿童道德培养的各个环节中。
一儿童的道德养成
儿童在学龄前期的道德培养主要受家庭环境的影响。上学后主要是学校环境的影响,同时也受到社会大环境的熏陶。但学校、家庭、社环境对儿童的道德教育并不是孤立的,它们相互作用、交互渗透、共同作用于儿童的道德培养和发展。
1.家庭道德环境
家庭为儿童的成长提供了必要的经济条件,最大限度地给予儿童感情上的依托。这种物质条件和精神依赖为儿童及青少年品德形成提供心理上必需的安全感和依恋感。儿童在入学以前就在家庭环境中获得了一些基本的伦理道德观念及行为模式.这些先导性的认知成为儿童在学校系统接受德育的基础并形成最初的认知。家庭道德的培养无论是作为先导性的基础作用还是作为物质情感上的依托,都不是社会、学校环境所能提供的。
家庭环境的一个重要特征,即对学校德育具有互补性。这主要是就德育内容而言的。家庭是一定文化的积淀之地,因而也是一定文化的传承者。由于家庭人际关系最具人伦的基础特征,所以家庭环境同时又是人伦文化的传递和创造基地。学校德育较系统、规范,从大处着眼.礼节性强,而家庭环境中的孩子是处在处理人际关系的细部的境地.具有具体、生动、现实性强的特征,因此有家庭德育重具体应用,学校德育重一般理论之说,两者相得益彰,则可能形成良性循环。
2.学校道德环境
学校可以通过把价值观教育和日常的学科教育整合在一起,从而有机会参与到有意义的道德和社会教育中。学校德育主要是学校根据德育大纲要求,对受教育者施加系统的影响,使一定的社会思想和道德内化为个体的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的教育。学校是文化的系统和文化传播者,因此,学校要成为一个具有新质的角色,即,主动、自觉地将社会文化影响源转化为德育影响的中间人和建设者,教会学生鉴别、选择.对不合理的社会现象和先进的社会文明做出正确的评判、解释等。学校也是先进道德的讲坛和舆论阵地,可以辐射或影响于社会。学校德育活动既可以对社会进行正面的价值导向,也对学生的道德价值判断产生积极引导。同时,学校作为媒介,要主动地将个体道德成长的社会环境中最能动的力量和其他社会环境联系起来,组合各种正面影响形成合力,营造学校德育的良好环境。
3.社会道德环境
社会环境对个体道德形成的影响不仅通过环境本身的直接辐射来实现,它同时形成了学枝德育的环境。一定时期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家庭等对德育的影响很深刻。在校外,社会环境无论是整个社会文化、社会风气或是家庭氛围.都对德育的效果起强化或弱化的作用;在校内。在社会环境和校园环境影响下形成的校园文化同样对德育效果起到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同时,社会对青少年道德的培养离不开政府行为的参与。实践证明.政府行为的作用对德育社会环境的调控和改造是十分重要和必需的。社会、家庭、学校本是各自独立的运行系统,要使其德育影响在方向上趋同,力量上整合.就必须有粘合机制存在.而粘合机制无非是在舆论导向上发展其德育自觉整合的内驱力和机制上的连接,以形成其运作形式。要实现这两点,在目前的中国社会只能依靠政府力量。
二、互惠的价值意义
互惠是儿童早期道德养成过程中表现出的价值定位。互惠原则是个体在特定的社会情景中以社会认可的方式与他人进行社会交往的过程中,使个人受益,双方受益,或者主要是使他人受益的行为准则,即.个体在不损害他人同等权利的适当范围内与人交往时在最大程度上实现自身的权利、需要或责任与义务。本文所讨论的互惠是体现为公平,相互尊重,利益均等的正向价值。
1.公平价值
公平即公正、平等。从伦理学的角度讲,公平还有正义的意义,指在社会交往中.个体得到他应该得到的东西,不能得到他不应该得到的东西。这是很久以来理论学、社会行为学、法理学等学科一直关注的问题,也是社会发展过程中正向价值所倡导、追求的人类社会价值。一般意义上讲.如果一个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有序,文化气氛活跃,人民安居乐业.我们就认为这种社会是正义的、人道的。人与人相互之间的利益是公平的.当一个社会秩序混乱,政治黑暗。人民会发出正义的呼声来拯救人民.希望正义的力量恢复社会秩序,公正的价值就体现在其中.这是从古至今人类公认的价值取向。
2.相互尊重
互惠的价值基础——相互尊重,这是互惠原则中最重要的道德准则。相互尊重和互惠的关系很明显.只有相互尊重,才能实现互惠的正向价值,同样,只有个体自身获得尊重和认可时,才会自愿地去尊重和承认他人的权益和人格。哲人曾经说过:人类本质里最深远的驱策力就是——希望具有重要性,人类本质里最殷切的需要是——渴望被肯定。人的这种本质自出生就表现出来,尤其在儿童身上表现最明显,例如.儿童总是通过自我表现来吸引他人或长辈的注意力。个人的需要和价值得到满足和尊重,这是人类要求互惠的目的,也是人们相互交往中,互惠价值作用的结果。
三、互惠在儿童德育中的体现和教育策略
道德教育就是教会孩子处理人际关系,培养儿童社会技能的发展。儿童道德培养的目的,即让儿童在未来生活、学习、工作过程中,能以优秀的人品,健全的人格健康的心态融入社会生活,并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人价值。由于不同年龄阶段儿童身心发展的内容和水平不同,儿童对道德所形成的最初理解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同,而且它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而不断深入。
基于儿童不同层次的认知发展,我们的道德教育工作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在教育过程中要把握互惠的原则。这是儿童是否愿意接受道德教育的基准。要使儿童的道德认知上升为个体所具有的德性,继而外现为个人德行,其间,互惠以一贯终,时刻突显其价值作用。其次,相互尊重。教育者要尊重孩子自己的选择,想法以及正确的行为,对他们不合理的言行举止,要在尊重的前提下给予说教、引导,让儿童从中学会尊重他人,尊重自己。再次,儿童道德培养中要特别注意公平原则。公平地对待他人、对待自己,才有民主可言,才能激发儿童潜在的正义感和道德价值判断力.促使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相互合作,使教育对象接纳教育内容,实现整个教育环节的良性互动。最后,道德教育必须结合家庭美德、学校德育和社会公德来开展,使其共同致力于儿童道德素质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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